各行指委成员单位、专指委、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 2022 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 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行指委办函〔2022〕1 号)要求,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了民政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推荐申报,共收到申报成果8项,经过初审和形式审查,民政行指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拟推荐4项成果参加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2年10月11日至15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情况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民政行指委秘书处提出。
联 系 人:田松
联系电话:61595415
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2年10月11日
推荐情况公示汇总表.pdf